上班族投資理財-民法親屬篇繼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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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/08/10

民法親屬篇繼承


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陳文炯會計師,來講解民法親屬篇繼承相關規定,舉例如宋楚瑜的興票案,若是法人贈與,宋要付所得稅,若是長輩與,該長輩需付贈與稅,若被國稅局請去聊天,千萬不要筆錄簽名,務必要哭著出來,哭著不要簽名。為人規劃稅,要以避免風險為最大考量,若是不小心,一是英名,付諸流水。保險是一種預留稅源的做法。因為人使後即使遺產稅繳不出來可以延期或分期,但是當年度所得稅還是要繳,若無法動用遺產時,連所得稅都有繳不出的危機。失蹤是由到警局登記時開始算起。人失蹤與人在國外死亡,都有可能增加可以安排遺產的時間。吳火獅是陳老師的師父規劃的,用捐款吳火獅基金會的方式規劃遺產稅。人身保險費將來可能會改為定額免稅。接遺產稅報稅的工作要很小心,因為通常只有死者最了解他的資產,很容易就會漏報。前妻子女與後妻之間沒有繼承的母子關係。以讓人領養的子女,也沒有繼承的權利。
CFP(模組五) 租稅與財產移轉規劃 第三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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