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族投資理財-聯電的大陸策略是否值得檢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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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/02/17

聯電的大陸策略是否值得檢討


一般業界似乎都可以感覺到聯電與和艦有很密切友好的關係,但是是否只是單純的友好關係,還是已經到聯電頃囊相助和艦的地步,如果聯電沒有以公司資金投資和艦,而以私人之國外資金投資和艦,然後又以聯電的資源無償的協助和艦發展,也許稱不上什麼掏空案,但是顯然可能有損失部分的聯電股東權益(潛在獲利)。當然政府以法律來箝制商業的發展,看起來其實沒有很大的道理,台灣希望台資企業不要完全將工作機會與資金外移到大陸,和大陸希望利用台商在大陸的利益,影響台灣的大陸政策,其實都是半斤八兩沒有什麼不同,都不太符合市場經濟的自由原則。但是聯電的大陸策略是否值得檢討呢?聯電的經理人希望資助過去的朋友開設的和艦公司無可厚非,反正台灣不准聯電自己投資大陸,所以原本聯電股東本來就賺不到大陸的錢,和艦募集海外資金投資大陸,也沒有和台灣法律有任何糾葛,唯一的問題就是聯電對和艦的協助,是否有違背委任經理人的行事最高原則,聯電的經理人要以聯電的股東利益為最優先考慮,而非私人的情誼,如果聯電向和艦收取部份專利權權利金,或簽定聯盟收取合作權利金的方式,對聯電的股東而言是否較為合理。重點是到底哪些人是和艦的股東,到底哪些股東會在和艦受益時也獲得好處。企業當然應該有變通解決問題的方法,但是是否要去做介於模糊地帶的事,是經理人的原則問題,聯電的大陸策略顯然是較有彈性的,但是灰色地帶是經不起陽光的照射的,也許最後證明問題不大,聯電股東損失不多,但是聯電經理人的誠信原則問題,卻是我們心中永遠的問號?

曹興誠的公開說明

至少他很勇敢地挑起決策的責任,還算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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